危險情人六徵兆
- mia ccad
- 2024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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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情人六徵兆 辨識睜大眼
自由時報/ 2012/02/14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/台北報導〕心理師提醒,危險情人有緊迫盯人、過分干預等六大徵兆,討論分手時立場要堅定,不要藕斷絲連拖泥帶水,也不要過度激怒對方,一旦決定離開就應儘早處理,越拖越難分開,對方也可能有錯誤的期待,最後由愛生恨。
台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諮商心理師許詩亞昨天表示,危險情人的徵兆包括:
<也就是把對方當做自己私人的 "擁有物", 但是,人不是物, 不能被擁有---蔡秀傑 醫師 註 >
(1)緊迫盯人、
(2)習慣性斥責情人發言、
(3)以輕蔑態度看待情人、
(4)過分干預、
(5)漠視情人想法或需求、
(6)對情人有言語暴力,
另外,若情人情緒較易衝動、不穩,也應注意。
許詩亞解釋,危險情人控制欲強,要求伴侶不論任何行蹤都要報備,經常限制與其他友人的聚會,過分干預情人的私生活,要求以自己的意見為依歸;危險情人也習慣漠視情人的想法或需求,兩人關係只能由自己決定。
許詩亞提醒,危險情人會習慣性反駁、糾正情人的發言,認為自己才是唯一能表達正確想法的人,有些危險情人會瞧不起情人的親友、學經歷、工作;她強調,危險情人也易有言語暴力,和情人說話,言語中習慣夾雜髒話或羞辱性字眼,兩人意見不合時,慣以言語暴力迫使情人屈服。
許詩亞說,若能在朋友階段確定沒有上述特點再交往,遠勝於事後討論如何分手,若身邊已有危險情人,應儘速溝通或找尋專業心理諮商,共同解決問題,一旦確定分手要好好溝通,立場務必堅定,游移反覆易讓對方期待,一旦對方覺得被玩弄,恐由愛生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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