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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、理論:生命歷程之圓情模式的觀點
參、細論篇
一、關係之三角定位法(關係:專注←→事件←→反應):
(1)關係是由專注,事件,反應三者,環環相扣,經長時間的連鎖反應所形戌。
(2)多重關係是包含了多層的外在關係與複雜的內在關係所組合而成。
所以,人與人之間很難在短時間的相處過程中,相互了解,
若再發生了重組效應或洗牌,情況就很可能就會(註9)超出人性所能掌握的範圍。
(3)因應之道是透過在彼此相處的過程中,所覺察到的自己專注在那些點上,
自己認為這是怎麼樣的一個事件,及其他種種可自覺到的反應裏,我們就可以漸漸的由自己的感覺,與對方的回應裏,透過共振,漸漸的了解,當下,彼此是處在怎麼樣的一種多重關係中。
(4)所以,「自覺」是所有的關係,“主動”發生重組效應的起點。
(5)當人的「自覺性」強烈到某種程度時,開始產生「他覺」。(註10)
當彼此的「自覺性」和「他覺性」都強烈到某一種程度時,彼此之間開始產生共振。於是,“良性的”洗牌效應開始發生。
二、圓情與離情:每一個人的心都期待著圓情,但是,在日常生活中,許多人卻都不停的在做離情的動作。
主要受到深藏内心之“不確定感”和“不安全感”(*)的影響,於是,就不停的想抓住與控制自己身邊所有的人與事。
(*)不確定感:人對於自己存在的意義與價值,無法十分確定。當一個人的不確定感強烈到影
響他生活中的某些關係的程度時,我們稱之為自卑感。
不安全感:人對於外在現實世界的各種變化,難以百分之百的掌握。
當許多的人,彼此之間,都如此的互租對待時,是非恩怨於是發生。
乃至於出現關係之離、斷與缺。
三、事件與刺激:
事件是生活中所有會引起反應的人、事、物、地,稱之為事件。由內而外,人是主體,環境是配體。(受支配之體)。以人為本。
刺激是生活中所有會引應反應的人、事、物、地稱之刺激。由外而內,環境是主體,人是配體。
四、注意與接觸:持續的注意,並有睛可觀察到的行為出現時,稱之為接觸。
五、反應與回應:
反應:自然而然,不經思索,出自人的本性而直接顯現出來的一種感覺、情緒、想法、態度、言語或行為。
回應:是經過思慮,經過選擇,融合了人的本性與環境狀況後,而顯現出來的一組連續性的感覺、情緒、想法、態度、言語或行為。(註9)
回應久而久之,即變一種複式反應。
